標靶治療 不是人人有效

更新日期:2009/05/04 02:36 張翠芬/台北報導

雖然標靶藥物藥費昂貴,不少焦急的家屬,為了家人一線生機,再貴都願意花這筆錢。但醫師提出警告,標靶藥物並非對所有的癌患都有效,即使有效經過一段時間後還是會失效;在時機歹歹的當下,醫師常要在門診「勸退」一些想自費用標靶藥物的家屬。

由於癌症標靶治療藥物非常昂貴,不少病患甚至搶著成為癌症標靶藥物臨床試驗的受試者,幾乎將標靶藥物當作治療癌症的萬靈丹,然而事實真是如此嗎?有民眾發現,親人檢查出肺癌末期,自費花大錢使用標靶藥物,結果拖了四個月,還是走了。

根據台北榮總胸腔腫瘤科主任蔡俊明曾發表的研究,標靶藥物必須使用在適合的病患身上才能發揮最大的藥效;例如,標靶藥物對肺癌有基因突變的病人,有效性達七成一,疾病無惡化期達十個月;但如果病人基因沒有突變,使用標靶藥物的有效率只有百分之一,治療四個月後,惡化率將近九成。

錯誤使用標靶藥物,反而有可能會造成病人傷害,甚至加速死亡?馬偕醫院血液腫瘤科主任謝瑞坤直言,並不是標靶藥物造成病情惡化,而是那些病人本來就不該用標靶,治療用錯了方法。

謝瑞坤表示,多數人都是擔心年長的親人受不了化療噁心、嘔吐、掉髮等嚴重副作用,抱一線希望,寧可花重金想自費使用標靶藥物,但標靶並非人人可用,無基因反應的病人用了根本沒效,他在門診經常要花很大力氣「勸退」想自費使用標靶的家屬。

癌症希望協會理事長、長庚癌症中心主任王正旭表示,標靶藥物一年動輒要花上一、兩百萬,所以在治療上須慎選病患,例如,肺腺癌病人須有上皮生長因子基因突變,大腸癌、乳癌、白血病也都有一定的病理檢查,符合者才建議使用,不過,有部分家屬即使親人有效率不高,仍會要求「試試看」。目前,治療乳癌的「賀癌平」、慢性骨髓性白血病的「基利克」、肺癌的「艾瑞莎」、肝炎的「蕾沙瓦」、大腸直腸癌的「爾必得舒」及「癌思停」、腎癌的「紓癌特」,都是現在癌症治療上相當火紅的標靶治療藥物。

由於標靶藥昂貴加上須持續用藥,目前多是第二線或第三線才納入健保給付,根據健保局統計,去年給付標靶藥物的費用達卅三億元,較前一年廿四億大幅成長四成。

謝瑞坤表示,癌症的治療須依病患臨床分期、細胞病理類型,決定適合什麼樣的治療準則;化療雖然副作用較多,但多有健保給付,經濟負擔較低,在癌症的治療上,對部分病人效果十分良好,況且現在已有許多輔助藥物,可以減輕白血球下降及噁心嘔吐掉髮等化療副作用。他建議,病患第一線先採化療,第二線再使用健保給付的標靶藥物,有療效卻不必自己花大錢,這才是較理想的「治癌省錢術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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