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靶治療 不是人人有效
更新日期:2009/05/04 02:36
張翠芬/台北報導
雖然標靶藥物藥費昂貴,不少焦急的家屬,為了家人一線生機,再貴都願意花這筆錢。但醫師提出警告,標靶藥物並非對所有的癌患都有效,即使有效經過一段時間後還是會失效;在時機歹歹的當下,醫師常要在門診「勸退」一些想自費用標靶藥物的家屬。
由於癌症標靶治療藥物非常昂貴,不少病患甚至搶著成為癌症標靶藥物臨床試驗的受試者,幾乎將標靶藥物當作治療癌症的萬靈丹,然而事實真是如此嗎?有民眾發現,親人檢查出肺癌末期,自費花大錢使用標靶藥物,結果拖了四個月,還是走了。
根據台北榮總胸腔腫瘤科主任蔡俊明曾發表的研究,標靶藥物必須使用在適合的病患身上才能發揮最大的藥效;例如,標靶藥物對肺癌有基因突變的病人,有效性達七成一,疾病無惡化期達十個月;但如果病人基因沒有突變,使用標靶藥物的有效率只有百分之一,治療四個月後,惡化率將近九成。
錯誤使用標靶藥物,反而有可能會造成病人傷害,甚至加速死亡?馬偕醫院血液腫瘤科主任謝瑞坤直言,並不是標靶藥物造成病情惡化,而是那些病人本來就不該用標靶,治療用錯了方法。